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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談試婚!」
作者: tian ding 廖 日期: 2007.01.11  天氣:  心情:
從小我就不是個墨守成規的人,當週遭同學忙著泡妞的時候,我很認真不斷在學業上
鑽研,所以我的初戀來得比別人晚很多,23歲的時候才真正與我同學談了第一次的
戀愛,也顛覆社會固有的倫理道德,在戀愛後的第三個禮拜就「試婚」!

幹 ~ ~好啦!我承認是我貪圖她青春的肉體所以請她與我「同居」!

當時「試婚」這個議題相當流行,也讓許多熱戀年輕人理所當然的用這個名詞共處一
室,說真的,我個人非常贊成先試婚再結婚,因為同處一個屋簷底下,真的比較容易
了解對方,但也容易因為了解而分開,離婚率會逐年攀高不是沒有原因,我看過很多
人戀愛是一回事,但是婚後卻又是另外一回事,這些人大多數沒有經過試婚的階段,
只因為感覺對了,衝動了,在婚後才發現另一半跟以前戀愛的那一個人差距太大,接
著而來的就是以離婚收場!

理想有時候只是理想,並不代表與現實畫上等號!

同居真好,距離拉近炒飯也變容易了,不用無時無刻的想念對方,身邊也多了一個人
陪伴,同居會讓彼此的個性磨合,也會讓人對於感情的觀念成長許多,懂得營造生活
樂趣的情侶,即便到最後這段感情能不能結合,彼此都會給對方留下深刻的回憶,在
某些時候想起過往那段感情的時候,也能會心一笑,接下來,本人有些實例與各位分
享,男主角是逢甲余文樂,女主角是高露潔女孩,若想知道高露潔女孩是誰,請往前
參閱日記「真沒輒」篇。


高露潔女孩:公公,這裡有個心理測驗,我唸讓你選好不好?
逢甲余文樂:好啊!
高露潔女孩:*&%#$%*&^#$.....1234你選哪一個?
逢甲余文樂:我選3!
高露潔女孩:選此類男人屬於不安於室型,偷腥指數5顆星..........
逢甲余文樂:呵呵,這根本就是瞎說一點都不準嘛!
高露潔女孩:我早就在猜你外面一定還有女人!
逢甲余文樂:這只是個心理測驗,不用那麼認真好嗎?
高露潔女孩:

碰 ~ ~ ~ ~

門甩的那麼用力,沒意外的話,晚上又得五個憲兵打一個警察了
果不其然「文樂打了一晚的手槍」!


高露潔女孩:公公,晚上我們一起做飯來吃好不好?
逢甲余文樂:好啊!等等我們去黃昏市場買菜。
高露潔女孩:吼~ ~你去啦,我去換衣服等你回來,好愛你喔!

幹~ ~會不會像AV一樣裡面都沒穿,身上只掛著一條圍裙!

逢甲余文樂:我回來了,妳不是要換衣服嗎?怎麼還沒換........
高露潔女孩:哈~哈~哈,小丸子真好笑,我都忘記要換衣服了!

她開開心心的看電視,我糊裡糊塗的把飯做完....................

高露潔女孩:公公,我好幸福喔!想抱抱........
逢甲余文樂:我也跟你一樣覺得幸福!
高露潔女孩:台灣霹靂火開始要演了,碗給你洗喔..........
逢甲余文樂:


「同居真好,打手槍是我、買菜是我、做飯是我、洗碗的還是我」


媽的剉冰~ ~~ ~什麼跟什麼嘛,還說她很愛我.................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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