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本來也該是快樂的事
兩個人的分開並不是一種失敗,只是重新選擇了一次生活,為了某種因素還僵持著婚姻
狀態,才是最失敗的。當然,對一段感情的告別,終究是傷感的,但理智上告訴我們,對
於不幸的婚姻, 不管是誰對誰錯, 分手,是正確的,起碼給了大家一次重新選擇自己喜歡
的生活的機會。沒有感情的婚姻最好是選擇協議離婚,試想,兩個沒有感情的人在一起,沒
有了喜怒哀樂,甚至於沒有了吵鬧,就像一灘死水,會慢慢的發臭的! 不離就是不離!那又
能得到什麽?不過是一個有血有肉而沒有了思想和情感的骷髏!!!除此以外就是無窮無
盡的煩惱和痛苦。
人生苦短,幾十年在一起不是相得益彰,相映成趣,相互關心,那會是怎麽的一種煎熬!!!所
以我覺得,離婚是需要勇氣的,需要精神和人格上的獨立,離婚是痛並快樂的事,離婚率
高,在某種意義上,也是社會進步的一種標誌。難道非要把不幸的婚姻說成是誰害了誰一
生,既而反目成仇,恨之入骨才好嗎?!其實那是更沒人性的事!留存著一份美好去面對生活
不好嗎?原諒了別人,其實也就是解脫了自己,讓婚姻快樂的來,也讓不幸的婚姻快樂的走,
那該是多麽美好的事!
離婚真的本來也該是快樂的事 ! 痛並快樂著!舉離婚這杯有些苦澀的酒,對不幸的婚姻生
活快樂的說:謝謝!!乾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