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人雖然是個高級動物,也都會有自己貪婪的性慾,我不是個禁慾主義者,“食色,性也。”這句話我信。 但我以為,不是所有的慾望都可以藉用愛的名義去瘋狂的去掠奪,而應限制在一定的法律道德範圍內。 道德是最高的法律?錯,人性凌駕於道德之上,道德是什麼? 只不過是被人拿來掩蓋罪惡的工具。人是罪惡的,總有了思想就是注定罪惡的。 但丁曾經說過:人不能像走獸那樣活著,而應該追求知識與美德。 從某種意義上講,性解放我不反對,但是任何行為都應該有自己的道德底線,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所做所為負起不可推卸的責任。 反之,當人的性慾望和野獸一樣毫無遮欄的時候,和走獸還有什麼區別? 也許有人會辯解說性愛也是愛,也是愛情發展到一定階段不可避免的產物。 那麼我問你,什麼是愛?費爾巴哈說:愛是成為一個人! 你的“愛“做到了沒有?你還有多少愛可以胡來? 用《西遊記》中孫悟空對鐵扇公主的那句話做為結束語吧:不羞,不羞。 摘自《愛可以胡來》 *不要濫用愛的名義, 請你從黑暗中走出來和我對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