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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煙火,想想煙火。
滿天的煙火,火樹銀花,彷彿就是星星從金色的花樹上落下來,灑了滿天的閃亮。
也許,鞭炮、爆竹,總是埋怨上帝,為什麼它們生而為爆竹,
永遠只能在地面上劈劈啪啪的鬼叫。
它們沒有辦法衝上那片藍藍的天空,或是飛上那神祕而迷人的黑夜。
它們和煙火比起來只是一種悲涼的對比,
綻射出來的火花永遠沒有比星星更燦爛的時刻。
人有生命,人不是物體。人也會羨慕煙火。但是因為人不是鞭炮,
不是爆竹,所以人可以努力使自己成為煙火;然後,有一天,
自己也可以居高臨下,放出一朵朵的銀花。
可是,只要是煙火,就一定可以在天空中閃爍嗎?
打開報紙,我們是不是要替那些「未爆彈」流幾滴眼淚。
曾經有過煙火打到天空裡,沒有成功地引爆,反而再被地球拉到地表,
甚至砸死了人。因此,只成為煙火是不夠的。
人必須要體認到這件事。
一個人付出無數的努力,能不能成為煙火,當然重要。
可是一旦成為煙火,能不能在射上天空最高點的那一瞬間,
漂亮地炸開,炸出無限綺麗的圖案,更是重要!
實是殘酷的,機會是不等人的。人生的際遇,稍縱即逝;
那幾百分之一秒之間的爆炸與否,很現實地決定了你之前所有努力的價值。
若成,則風光無限;若不成,則往往十年寒苦,萬事皆空。這很不合理,
很殘酷,很現實,可是,它很真!
這並沒有給你一個「即使努力也沒有」的理由。
無論你有沒有抓住那流星般的一瞬,
地球仍然在轉動,日子還是要這樣過下去。
唯有真正曾經付出過努力的人,
自己才能有所成長,才不會在失敗之後,一無所有,灰飛煙滅。
人的成功與失敗是很現實的,但由努力中所得到的一切,確是一點也不虛假,
是完全成正比的。
所謂「盡人事,聽天」就是這個意思。
成與敗,重在自己時機的拿捏與臨場的表現;而生命真正的成長,
卻存活在之前所有的努力中。
所以,光芒何其重要!既然我們都已經歷盡艱辛,浴火重生,成了煙火,
那,為什麼甘願做一顆不會發散光芒的煙火呢?
唯有真正曾經付出過努力的人,自己才能有所成長,才不會在失敗之後,
一無所有,灰飛煙滅。
所以要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