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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06/06的日記
作者: 喵喵 日期: 2009.06.06  天氣:  心情:
板院某股的法官~~~好大的官威阿=D>=D>=D>
希望真如你所說~你審過很多這類型的案件B-)
不清楚請求權基礎跟作業流程要看狀紙阿
厚厚一疊狀紙跟證物是寫假的嗎
啥都沒看整個狀況外就用劈的方式跟態度對案件會比較有幫助嗎?
還要求與本案無關的證物:-"
問案跟勸諭兩造和解如果是用這樣的方式
你硬,請求權基礎更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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