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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何謂「若離於念 名為得入」?
作者:
超自然小羊
日期: 2014.04.20 天氣:
心情:
「若離於念,名為得入」,得什麼?入什麼?
起信論云:「若離於念,名為得入」
離於念,念頭都沒了,還有什麼可得,什麼可入呢?
還請諸法友解惑,合十感謝﹣﹣
~離開妄想的念頭 即可得道入定
修行貴在悟性 非言語能夠傳播解脫煩惱的大智慧
心無雜念即是頓悟 頓悟之後自然能入定 不會被周遭的環境改變清明的本性
車禍,賠償,罪名 占幾成
我在上班途中 我開車從南至北(產業道路)對方騎機車從東至西(主幹道),在經過十字路口時,我整台車
已經在十字路口過半了且快進入對面車道,對方突然已很快速度撞上來(撞擊點在副駕駛座的車門把手那)
,我為了閃躲他緊急向左轉,導致我車子掉去田裡而翻車,而對方3個人分別受傷和死亡(媽媽受重傷,大
女兒坐後面輕傷和小女兒5歲站在機車踏板那沒戴安全帽導致顱內出血,過2天拔管宣告死亡)。之後有開
簡易庭,檢察官說我涉嫌:一起過失致死、兩起重傷害罪
我比較理虧的原因是:
1.我產業道路 他主幹道 我要讓他,但是我整台車已經出來了 且已經快要進入我對面的車道了。我要怎
讓。
~讓車有所謂安全距離的邏輯 市區道路的安全讓車距離是40公尺 郊區的安全讓車距離是60公尺 如果在
不足的安全讓車距離闖越主幹道因此發生事故 支線道的駕駛要負擔大部分的肇事責任 依照保險理賠的慣
例是7成的肇事責任
支線道閃紅燈要「停車再開」幹線道閃黃燈要「減速慢行」你當時沒有停車再開而且車速40~50km明顯違
規 導致對方幹線道機車閃避不及重傷死亡 所以 你要負擔大部分的肇事責任
2.我開車 他騎機車,3.對方已經有人死亡跟重傷了
而對方,小孩子沒戴安全帽導致死亡、超載、且速度過快 ,現場警察量出來對方沒煞車線(我有煞車線)
,且以撞擊力道來看,對方當時速度很快,且他猜測對方根本沒看到前方已有車子出來,而我以時速
40~50公里(或許更低)。
請問以上幾點,難道還是我的錯嗎,我錯幾成?
~會發生車禍的路段都是視線不佳的轉角 所以支線道一定要「停車再開」才不會發生事故 如果有遵守這
項規定仍然肇事才能減輕刑責 這個事件看起來 你毫無理由迴避肇事責任
對方現在要跟我和解,目前強制險200萬(沒第三責任險)+自己出100萬共300萬給他們,他們不要,我並不
是不賠,而是我家經濟很拮据,付不起這龐大的賠償金,假如調解失敗,難道我就只有賠錢,且安上三條
罪名嗎??難道對方就不用接受法律責任嗎??我該做的都做了(報警、事後也有去醫院)
難道這些超載 超速 沒戴安全帽 這些 我就不用少賠一點嗎?我聽說這些違規頂多罰錢,對這次車禍沒幫
助,這是真的嗎??
~如果雙方都只是受傷 就可以依照路權的規定分擔肇事責任 支線道負擔7成的肇事責任 你沒有辦法證明
對方超速 也沒有路口監視器影像推測 該幹線道機車與你在多少距離內會車 無法判斷對方的車速「可以
看監視器影像讀秒判斷車速」
分析肇事因素 在缺乏各種佐證的情況下 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當然會依照路權來填寫肇事責任 所以 你至
少要負擔7成的肇事責任
但是 這個事故對方駕駛的女兒死亡 你必須面對過失致死的刑事責任
以下是我猜測:他超速,我猜因為車禍發生是7:08分,國小幼稚園是7:30分遲到,所以我猜他為了趕時間
速度很快,因為當時檢察官不相信我開車速度慢,他說我速度慢還會翻車,我說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為了
閃他掉去田裡,他還問我幾點上班,我回答說8點上班,距離到公司慢慢開還有15分鐘就到了。所以他就
沉默了。
~你的推測沒有科學根據 是你違規在先 雖然該機車車速很快 但是在郊區的速限是60km 即使超速也很難
論定和肇事有絕對的因果關係 所以交通法規才有路權的規定 這個事故很明顯是你沒有保持安全的讓車距
離而闖越主幹道肇事
而且當時視線很好,我或許沒注意到她,是我的錯,但是他也應該要注意我吧!不能都說我的錯,一台機
車跟一台車,哪個比較顯眼???
~你這種論述沒有客觀公正的立場可言 雖然 你的位置視線良好 但是對方的注意力是在前方和右方而不
是左方
過失致死 重傷害 是他來撞我,怎會安在我身上,如果是我撞他我就承認,且死者沒戴安全帽、超載、車
速快、機車不能雙載尤其站在機車踏板那,這些違規應該是過失致死的原因吧!!!
~對方違規的事項不是肇事主因而是肇事次因 雖然對方駕駛有過失 但是這個過失與死亡車禍沒有絕對的
因果關係
附加補充一點,我的產業道路起初有分向限制線,十字路口過後道路縮減了,就沒有了,而對方從頭到尾
都有。附近沒交通號誌紅綠燈,跟攝影機
請各位大大 幫我分析一下,這場官司 我勝算多少,假如賠錢我應該要賠多少???
我知道對方受傷 死亡 很難過,但是我家真的經濟拮据,房子貸款,加上手頭頂多100萬。已經無法再負
擔了,真的要更多,我頂多去坐牢了,假如法官判的話我會賠償更多?
~因為這是死亡車禍屬於刑法的責任問題 你必須面對司法的調查和檢察官的偵訊
至於賠償多少 因為對方拒絕調解 所以必須在法院當庭協調 所有的資訊看起來 你可能會有牢獄之災附帶
民事賠償的問題 你應該要體恤對方失去親人的痛苦 勇敢面對過失的刑責 別只是自私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台灣的交通之所以如此混亂就是缺乏禮讓的謙卑態度 每個人自私地為了自己的方便 造成別人的痛苦 希
望肇事者要設身處地重視他人的生命與利益 這樣才是做人的道理
以下是引用正義人士的見解:
難道要Yahoo支持說謊的政客才是對的嗎?
從陳x中的偽證罪與被高雄法院召妓事實定讞
不難看出綠營政治人物在法院都敢說謊 在媒體更是漫天謊言
陳致x ㄚ扁與小英文全都是這種說謊常客
如果到電視辯論 立刻就會被正氣凜然的馬總統戳破綠色皮球
這些綠營謊言破滅後 綠營愚民將會樹倒猢猻散
這就是綠營不敢跟馬總統辯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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