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忽然想起來我跟他認識的情形 這個時候想起來還真的有點好笑 那個時候~我無聊在愛寓逛街 (通常我是屬於那種只會晃晃不會留下任何逐跡的人) 忽然我看到了他的檔案 (其實那個時候我只有注意到他家的四隻可愛汪汪~沒注意到本人汗顏....) 手指~就沒意識的點了同居= = 說真的我當時也沒想太多~只覺得他會拒絕.... 本來咩~如果正常人看到一個從來沒見過的女生邀起你同居應該都會拒絕~ 但是他沒有怪怪的人(害我嚇了一跳) ~後來就照著愛寓的公式發展~ 一定都會先................聊天!!! (舉凡~MSN~Yahoo~SKype~手機~視訊等.....) 聊著聊著~越聊越投緣~聊到後來~ 我跟他都有一種感覺~感覺認識了好久好久~ 不像才認識29天的人 (真是神奇) ...............................................待續~還沒想到接下來的事情~ (下次再說初自見面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