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不行,她已經是倆個孩子的媽了,我可不能害到她,因為我深信兩個相愛過的人,就算分開,也要真心希望對方過的好,否則就不能說自己懂得"愛";況且我們分開一個月後,她接受她父母親的安排的相親,竟然一次就成了,且不到半年就結婚了,可見這是屬於她的緣分,從此以後,我還滿相信緣分這種東西,所以我在這裡的暱稱才會稱為~順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