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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手機遭竊「盜打3天才通知」
作者: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日期: 2014.09.30  天氣:  心情:
手機遭竊「盜打3天才通知」 6萬受害人買單
東森新聞東森新聞 – 2014年9月29日 下午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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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遭竊「盜打3天才通知」 6萬受害人買單
手機被盜打,費用竟然還要受害人自己買單,合理嗎?新北市新店的林小姐指控,之前她不知道手機被偷,沒有辦理停話,三天後電信公司通知她,通話量異常暴增,原本本個月只打2百元左右,這三天卻變成六萬七。後來抓到小偷了,確定是小偷盜打的,電信公司卻主張,當時林小姐沒有立即停話,所以停話前被盜打的電信費,要由她買單。
帶著記者回到住家,林小姐要還原被偷過程,不知道手機被偷,沒有立刻辦理停話,3天後接到電信公司的通知,才知道被小偷盜打了,手機被偷還被盜打了六萬多元已經夠慘了,沒想到電信公司卻主張,林小姐沒有立刻停話,所以盜打的費用要她買單,雙方告上法院,但法官依照定型化契約,也認為林小姐沒有立刻通知電信公司停話,所以停話之前的電信費用應該由林小姐負擔,而被盜打的部分要她向小偷求償,投訴人林小姐:「債權被轉給討債集團。」這起官司電信業者勝訴,他們低調表示尊重判結果,至於會不會修改作業流程,發現通話量暴增,第一時間通知客戶,這個部分還要再討論,下次如果手機遺失,記得要立刻辦理停話避免類似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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