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兩個朋友去住旅館,一個大套房住一個晚上訂價是三千元,我和兩個朋友每人各出一千元,3人加一起剛剛好就三千元了,老闆說﹕今天心情好要給打折,他叫夥計退還五佰元給我們,退還的五佰元3人分不平均怎麼辦?當時就決定,把二佰元送給夥計當小費,剩餘的三佰元每人平均分一佰元。 好﹗拿回三佰元,各自入袋一佰元,算算每人就只出九佰元付旅館費,九九乘法3x9=27,所以3人只給二千七佰元,再加上給夥計的二佰元小費,總共是二千九佰元,剛剛明明是三千元啊?那?一佰元呢?一佰元哪兒去了?。朋友,請你幫我找出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