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577253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蛤?在開玩笑嗎」 台東真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人擠人還賠錢」 北捷年虧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66萬開心買透天法拍屋 竟不能
作者: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日期: 2013.12.08  天氣:  心情:
..66萬開心買透天法拍屋 竟不能住!
東森新聞 – 2013年12月8日 下午4:12.
....相關內容.
..
看相片.66萬開心買透天法拍屋 竟不能住!
....買屋買一半,誰都不能住,一名王小姐撿便宜買法拍屋,只花了66萬就在台北市萬華區開心買房,但她只是這間四樓透天厝房屋的二分之一持分,另一半持分與土地所有權還在原屋主陳先生手上,雙方因為談不攏如何切割,鬧上法院。奇特的是,法官認為因雙方都擁有產權,沒有經對方同意前,都不得居住,結果王小姐不得其門而入,原屋主也被迫搬出,房子目前成了閒置的空屋。

一間位在台北市萬華區武成街上的四樓透天厝,鄰緊西門町商圈,不過現在空蕩蕩一片,門窗緊閉,沒人住,成了閒置屋。門前貼了一張紙條,上頭寫著,因為房產糾紛,原房東陳先生涉嫌竊佔罪,這個房子處於爭議不休狀態,在訴訟沒有結果前不能居住使用。

原房東陳先生和哥哥各有1/2的房屋權狀,哥哥將權利過戶給女兒,因為債務糾紛,房子遭到法拍,後來王小姐拍下1/2房產,但因為原房東陳先生還持有另一半的土地房產,雙方談不攏怎麼劃分,王小姐向法院提訴,要求對方搬出。

陳先生出庭時,主張在這個房子住了49年,擁有1/2的房屋,是對方不付土地租金。不過台北地院認為,雙方各持有1/2權利,沒有經對方同意,不能占有或使用,陳先生也沒有提出分別管理約束,所以使用時會侵害共有權利,因此判陳先生必須搬走,相同情形,王小姐也不能使用。陳先生私下表示,覺得判決很不合理,將會上訴到底。

..
標籤:
瀏覽次數:17    人氣指數:617    累積鼓勵:3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蛤?在開玩笑嗎」 台東真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人擠人還賠錢」 北捷年虧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