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開門 別忘這條法規 2011年3月1日
法規--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 左後門與機車擦撞被起訴 ~~
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
別忘了還有這條法規!!
台中市一名家長
因為讓自己的小孩從左後門下車
與機車騎士發生擦撞
結果檢察官調閱法規
發現明文規定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
所以用「過失傷害」起訴開車的家長
更值得注意的是
如果開了左後門造成騎士受傷
最重可以吊扣駕照 許多家長貪圖方便
都會開轎車的左後門讓小孩上下車
台中市有家長因為這樣的情況
與路過的機車騎士擦撞
竟然被檢察官被依過失傷害起訴
交通鑑定委員會秘書李國權:
車子在停車的時候,要靠右邊停車
那左側就有可能在慢車道上
規定從右側下車是安全的考量
檢察官援引的
就是道路安全法規中的第136條第4款
上面清楚寫著:除非是單行道
不然後座乘客應該要從右邊上下車 如果開左後門因而肇事
不但有可能被計點,甚至被吊扣駕照
但大部份的駕駛人根本不知道這項規定
不管是忘了,還是,是不知道
這些理由,監理單位可不接受
因為法規可是白紙黑字寫得一清二楚
下次,下車之前
可得先想清楚開左邊還是開右邊
若開錯車門,小心...官司上門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