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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駕車發生事故落跑 最高可處30
作者: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日期: 2013.05.28  天氣:  心情:
駕車發生事故落跑 最高可處3000元罰鍰
-字+字中廣新聞網中廣新聞網 – 2013年5月28日 下午12:36
相關內容駕車發生事故落跑 最高可處3000元罰鍰看相片駕車發生事故落跑 最高可處3000元罰鍰
昨天凌晨一輛千萬跑車在市民高架道路撞上護欄,駕駛卻在警方趕到之前先行到醫院救治。雖然警方事後循線找到駕駛,並對他製作筆錄,不過,台北市警方也提醒,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應留在現場,如果違反規定,最高可處三千元罰鍰,如果涉及死傷肇逃,可能還有刑事上的責任。(杜大澂報導)


二十七號凌晨一輛法拉利跑車在市民高架自撞護欄,但警方獲報趕到,卻發現車裡面沒有人,警方循線找到自行就醫的賴姓男子,先做酒測再製作筆錄,直到二十七號晚間才全部完成。

雖然警方調查之後,並沒有發現賴姓男子有酒駕和冒名頂替的情事,不過,警方提醒,發生交通事故離開現場,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項第1項規定,可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交通大隊警方則是指出,發生車禍,處理的步驟包括放故障標誌打閃光黃燈、報案、並劃線後移車、再等警方前來處理。

警方也強調,如果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涉刑法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可依規定最重吊銷駕照,呼籲民眾不要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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