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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語有句諺語:「頭髮白紗紗,也得要外家。」
換句話說,就是年紀一大把了,也得記得娘家,也要仰仗娘家
現在的人,但只知道出嫁的人年初二是回娘家的日子
卻不知舊時娘家的父兄子姪
必須年初一去帶已出嫁的女兒、姑媽、姊妹,甚至姑婆回娘家
那叫「帶路」,如果娘家的人初一沒來帶路,那就不好回去的
娘家的人去帶路時,一定在那兒吃頓飯,甚至過夜
年初二,出嫁的人才好回家
以前所以會有這種習俗
想來等於無形中加強親戚之間來往,使關係密切些。
正月初二是女兒歸寧的日子稱為「作客」
女兒出嫁即是「外人」,回家省親就被稱之為「作客」
新婚夫婦初二作客通常由舅子或晚輩前去「娶作客」
古時候的習俗,已婚婦女無故不能擅自歸寧
所以大年初二回娘家時,多半由娘家兄弟前來迎接
這一道手續在現代已簡化成了電話邀請
回娘家作客時
通常會攜帶禮物作為見面禮,俗稱「伴手」或「等路」
且必需準備紅包,送給娘家兒童
女兒帶回的外孫,則由外家贈送雞腿
外祖母通常還會紅繩繫紅包(以前繫古錢)
掛在外孫脖子上,稱為「結衫布」
傳統台灣民俗中認為
若出嫁女兒連續三年沒在大年初二回娘家作客
是背叛祖先的行為,此後將永遠不得回娘家
因此,傳統上即使三年無法回娘家
嫁出去的女兒也必須將穿過的衣服寄回,象徵本人返回娘家
台灣俗語:「有父有母初二三,無父無母湊擔擔」
意謂父母健在時,女兒可以在初二初三回娘家作客
父母去世之後,只能留在家中幫忙做家事,這是沒有父母的哀痛
初二請子婿一定是在中午
許多地方習俗,女兒作客必須在傍晚之前離去
不能看到煮晚餐的炊煙,否則娘家將會貧困
意謂女兒出嫁就是客人,不能留在娘家吃到底。
另有一說,初二回娘家是一種硬性規定的社會規範
因為以往女人地位不高,擔心女子嫁出去後,遇到惡婆婆
可能一輩子都不准她回家,故有此習俗
初二回娘家的習俗,非常溫馨
也可以說是古代最低限度保障女權的習俗
終年操家事的婦女,也只有在這個時候
才得以「做客」的心情來享受這難得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