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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6253
隨風流浪~風玲(璦嫚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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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習慣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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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詐騙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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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公寓網蟲舉發
作者:
隨風流浪~風玲(璦嫚兒)
日期: 2011.09.09 天氣:
心情:
像這類網蟲舉發 大家記得
請勿將他人真實姓名與住址給PO上
否則將會招惹上妨害秘密罪或誹謗罪
切記切記~~~!!
小小生活法律分享
中華民刑法
第 二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
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 311 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
第 313 條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第 314 條
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註: 私人之住所 真實姓名 為他人自身之私密行使權利
不經當事人同意而散播其住址姓名等等
即為無故洩露他人秘密或妨害他人秘密
篇名: 轉po~~愛寓有一個騙子 (尚未分類)
作者: 澤民
各位愛寓的朋友
要請大家幫忙告知
編號1276270
匿稱冠程*中部人*家
名字 廖X程
27歲
身高 178
體重 73
星座 牡羊
血型 AB
住豐原區三豐路8XX巷X7號
他是個職業軍人父母親是做裝潢的
台中成功嶺當上士士官長
不知道單位只知道三營三連
這個男生是個騙子
他欺騙了女生玩弄女生
讓女生懷孕就躲起來
有帶女生去台中803國軍台中醫院
做檢查確實已經懷孕
知道懷孕後就躲起來不理不睬
之後男的還叫自己爸爸
出面汙辱指責女生
這麼容易就被騙
還自認為自己小孩很了不起沒有錯
要女的拿掉小孩
因看不起女方家庭
還污辱女方母親不懂得教小孩
女生因此想不開
因為有人被他騙了
所以要請是VIP的朋友幫幫忙
用你妳們的會員條件幫忙一下
讓他無法再欺騙女生玩弄女生
幫忙複製我的日記傳給好友
拜託請大家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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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習慣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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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9-09 14:55
他, 59歲,南投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9-09 08:58
他, 75歲,北京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