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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予妳/騎樓停放機車
作者: 麁芯(ㄘㄨ ㄒㄧㄣ) 日期: 2022.04.12  天氣:  心情:
『予妳』

妳在桃花渲洩之間,飛舞一波波羅織彩裙
與花開有點相近,與花謝有些關聯…………………..

我道,西天已薄
只得披載一身傾慕之心
往妳亭亭身姿而趨
一盞月光點燃的燈火,也知我
怯竊的腳步害怕驚起一陣風

當妳的美色經歷一次次的愛情
我仍迷眩妳,在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

我道,至美的容顏
是眾仙地醉意淋下垂涎的嬌艷
方讓我醉也不醒,思念成形
屈膝在妳細緻的喘息間
起筆合攏你的呼吸,成詩篇~

文:麁芯

騎樓停機車

某日,我到某地辦事,把機車停放在騎樓內(早上9:40),店面是一家下午4:30才會開門營業的女性服飾店家,(騎樓放了一個告示,4:00後請勿停放機車),我停放的同時已經有兩輛機車停放,我停在最邊邊一台。

辦好事情約莫11:30我要離開,只見這個店家老闆娘用著惡狠狠的眼神對我開罵,妳為何要停在我店前,我機車上面被貼了一張字條『不許停車』,我說了聲抱歉後問:你不是傍晚才營業(告示牌路霸貼著4:00後請勿停放機車),我以為沒有影響到你開門營業,才會停放。

她凶巴巴的說:我貼這樣,難道我不能中午就開門嗎?這裡是紅線,我下次要叫警察來把你的機車托吊走。

我聽了相當不爽:我說,請問騎樓哪來的『紅線』?這一整排的騎樓本來就可以停放機車,你儘管報警,我要看看有哪個警察敢把這裡的機車拖吊開罰。
對方隨即像瘋了一樣狂叫:憑什麼我繳租金,卻要讓你們在我的騎樓停放機車,你們大樓不停,偏要跑來我這裡停))))))。(看來,她以為我是住在隔壁棟大樓)

我說:小姐,我不是住在這裡,我只是今天來這裡辦事,況且我停放的時候,早就停放了2台車機了。

她說,我沒有看到誰先停,我不管,就是不許停,你以為你年紀大就可以這樣無賴嗎。(哈哈,說我年紀大又無賴算不算人身攻擊,我年紀是比她大沒錯,但是她的身材卻維持得比我更像個大嬸,我不否認,我也是大嬸等級的人物)

就這樣你來我往我們吵著不停,我想離開戰場還一直被她牽絆住叫囂,不回罵,老娘我又特不爽的,真害咧,哈哈。
最後我回她一句,只要你能讓警察托走別人的機車,就算我輸啦,拍拍屁股走人,就讓她繼續生氣吧。

我知道,自已門口被停放機車是一件很不爽的事情,或許她已經壓抑很久了,就讓她叫幾聲發洩也好


台中市政府104年11月30日公告:寬度3米以上的騎樓可以停「機車」及「自行車」,沒有汽車喔!
大法官釋字第564號解釋的內容明文「騎樓要以公益使用為目的,限制使用權不妨害人民的財產自由」;換言之,騎樓就是道路,既然是道路就只能提供通行、停放車輛使用,而不能放攤位、桌椅與紙箱等雜物。 而在「大眾通行」的公益前提下使用騎樓,屋主也享有租稅減免優惠,若擺放屬於非公益目的之雜物,即使屋主主張「桌椅是給大眾自由使用」的理由,也會觸犯「廢棄物管理條例」與「道路管理條例」的阻礙通行法規,屬於「路霸行為」,罰款至少在1200元至14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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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22-05-18 00:33
他, 59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22-05-16 22:59
他, 59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22-04-29 00:26
他, 59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22-04-24 18:07
這很難說,有的會喔...[:-x]
 
時間:2022-04-20 16:46
他, 59歲,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22-04-17 15:17
打疫苗的後遺症嗎?[X-D]
 
時間:2022-04-14 08:17
他, 52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22-04-14 08:13
他, 52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22-04-14 01:35
看來馬路三寶已經很多了,這種罵人的神經病也不少... [:-x]
 
時間:2022-04-13 02:50
她, 67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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