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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車禍現場圖兩版本 警:長官交代
作者: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日期: 2012.09.05  天氣: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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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現場圖兩版本 警:長官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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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2年9月5日 上午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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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斥膽子這麼大 追有無瀆職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黃立翔/綜合報導〕士林地檢署調查一起死亡車禍,發現「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竟有兩個版本,其中員警在現場繪製的草圖,對死者有利的「煞車痕」、「兩車擦撞」兩項關鍵描述,到了正式現場圖均憑空消失,承辦檢察官當庭痛斥處理警員︰「膽子怎麼這麼大!」警員嚇得直說:「都是長官交代的」,檢方懷疑其間涉及包庇不法,將追究警方有無瀆職等刑責。

死者王鴻的妻子李雅利難過說,她本以為要對抗的只有砂石車,沒想到第一關要面對的「竟然是應該要保護我們的公權力」。

車禍案發生在六月十八日深夜,五十一歲男子王鴻開車返回新北市新店住處,途經北二高南下匝道十三.一公里外側車道,與陳政明駕駛的砂石車發生碰撞,王鴻當場死亡。事故後,國道九隊七堵小隊警員徐邦安到場照相、繪製車禍事故現場草圖,呈交士檢檢察官楊淑芬相驗,另依草圖製作正式「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報給上級單位交通組審核。

與砂石車碰撞 小客車主喪命

幾天後,王鴻家屬委任的律師陳柏廷收到事故現場圖,發覺圖上「現場處理摘要」加註「小客車操作不當,於路肩失控翻覆」等字,覺得怪怪的,遞狀呈報檢察官。

楊淑芬收到狀子,查看自己手上的事故現場草圖,竟與律師提交的現場圖不一樣,她手上這份「現場處理摘要」為「A車(小客車)與B車(砂石車)擦撞,A車駕駛死亡」,警方給家屬的正式現場圖卻變成「A車(小客車)因操作不當,於路肩失控翻覆後遭B車(砂石車)撞及,A車駕駛死亡」,草圖上有的五十公尺煞車痕,到了家屬這份也消失。

繪圖國道警 稱審核上級交辦

檢察官楊淑芬開庭時痛斥徐邦安:「我當檢察官二十多年,還是首次遇到這樣明目張膽的事!」、「你這樣搞,我要辦你瀆職!」、「你膽子怎麼這麼大,是不是常幹這種事?」徐邦安顫抖說:「我也沒辦法,是審核的交通組警員林安俊要我改的。」

楊淑芬追問:「既然你看到不是這樣,為何還敢改?」徐員回說:「我原本也不答應,但林安俊連打兩通電話來」,他為了自保,要求林給交辦單,他才依照林的交辦單上內容更改,且為了符合文字內容,把五十公尺煞車痕去除。

徐邦安昨受訪時淡淡指出,「我本於職責,在現場看到什麼畫什麼」、「長官比較專業,也許是我看錯了」。

交通警:承辦警誤判 才改圖

林安俊表示,事故後幾天,他有到現場看過,徐員畫的煞車痕應是重車重複輾壓產生的「車側痕」,不是該車禍煞車痕,他認為徐員誤判才要求改圖。

交通組長陳冠宇說,依警政署頒「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可根據事後會勘採到的跡證,要求處理警員改圖,林安俊有跡證才敢要求徐員改。

但律師蔡家豪指出,依法,現場草圖經當事人簽章後,應併正式現場圖存查,不得任意塗改,若有更正必要,修改處也應請肇事相關當事人按印簽證,警方擅自改圖做法,視民眾權益如無物,他支持追查違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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