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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毀前女友容 稱「手下留情」
作者: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日期: 2012.03.15  天氣:  心情:
毀前女友容 稱「手下留情」
.自由時報 – 2012年3月15日 上午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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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男子吳宗龍不滿在台中市政府上班的女友陳家宜有意分手,到市府電梯內「堵」她,持銳器割傷陳女,導致毀容。法官審理時,陳某聲稱是陳女欺騙他的感情,他已「手下留情」,法官認為難見吳某有任何悔意,依重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

進中市府砍人 重判8年

29歲的吳宗龍與任職於台中市政府秘書室的36歲女子陳家宜因爭吵而分手,吳某懷疑陳女與他人交往,在去年9月21日到市府辦公大樓找陳女,在電梯內劃傷陳女臉部5刀,手、頸各1刀。

陳女送醫後雖無生命危險,但傷及神經組織,致使嘴巴有點歪斜,臉上也留下疤痕。檢方認為吳某的行為達到重傷害的程度,依法將他起訴,求處10年重刑。

法官審理時,陳某坦承持銳器傷害陳女,卻辯稱是陳女先欺騙他的感情,才會忍無可忍出手,他並未朝陳女的眼睛等部位下手,這已是「手下留情」了,陳女臉部的傷勢也可藉由雷射技術回復到看不見疤痕的程度,應不構成重傷害。

法官請專業醫師出庭作證,醫師指出,以目前醫療技術,陳女要回復到沒有疤痕是不可能的。法官認為,吳某在犯後難見悔意,依重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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