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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手機上網沒訊號 退租還付高違約
作者: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日期: 2010.12.01  天氣:  心情:
手機上網沒訊號 退租還付高違約金
更新日期:2010/12/01 03:05 唐鎮宇/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唐鎮宇/台北報導】


採無線上網的平板電腦iPad昨日在台開賣,但消基會接到許多消費者申訴,若用綁約換取低價購入無線上網手機或網卡,如果發現住家附近上網訊號不良欲解約,高額違約金還是照算。消費者呼籲政府規範解約條件及違約金上限。


「太過份了,沒訊號還要付違約金!」吳先生日前申辦無線網卡上網綁約方案,在住家附近使用卻出現「無網路」、「電信服務限制」訊號。多次反應後,工程人員回覆「當地無基地台」,但他解約仍要付五千元違約金,吳先生大呼不合理。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說,電信業者以行動上網搭配三C產品的專案優惠,讓消費者能以較低價格購買三C產品;一旦消費者回家發現上網服務無法使用,解約卻仍必須付高額違約金。


消基會調查中華電信、遠傳、台哥大及威寶等「手機搭配門號」方案發現,消費者不論使用多久,都必須負擔一定金額的違約金,有的甚至高達一萬六千多元。


蘇錦霞認為,行動上網日益普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規範違約金上限、不能提供上網服務時的解約等條件,以減少爭議。


但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執行祕書劉莉秋回應,行動上網服務從來沒有「違約金」,是消費者申辦服務時若承諾綁約,電信業者可補貼三C產品費用,將設備以低價賣給消費者。若消費者提前解約,當然要退還業者先前的手機補貼。


劉莉秋說,目前實務上發生最多爭議的是「室內」收不到訊號或訊號不良,「但國際上訊號涵蓋率都是以『室外』為基準」。她建議,若消費者所在地區訊號不穩或地處偏遠,最好不要以綁約方式購買手機或網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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