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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消基會籲:無線上網應訂專門定型
作者: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日期: 2010.11.30  天氣:  心情:
消基會籲:無線上網應訂專門定型化契約
更新日期:2010/11/30 21:35 民眾使用無線上網越來越頻繁,部分民眾甚至退租ADSL,完全使用無線上網服務,但電信業者無法保證連線品質,消費者的糾紛不少。消基會今天公佈無線上網的電信資費調查。消基會表示:目前電信業者對於中途解約的違約金都相當高,消費者應該要特別留意。


此外,如果是連線品質問題,電信業者不應將責任推給消費者,此外,目前智慧型手機都附帶要求消費者提前預付一年的通話費,雖然可以折抵月租費,但已經形成「預付型」消費,一旦未來履約時發生落差,可能產生消費糾紛。因此消基會建議:有關無線上網的各種服務,應該納入定型化契約規範,保護消費者。#


消基會表示:調查國內主要電信業者的無線上網方案,包括搭配手機門號或小筆電。電信業者要求的違約金都不低,甚至消費者所付出的總金額與單機的價格相去不遠。因此。消基會建議電信業者在提供申辦服務時,必須明確告知綁約期間、違約金的金額以及計算方式;消基會也要求業者應該檢討違約金的合理性,依照使用期間遞減。特別是一旦因為連線訊號不佳,消費者要求解約時,業者不應收取違約金。


消費者也應該注意目前綁約年限逐漸延長,甚至出現兩年半、甚至三年的綁約,消費者需長期支付高額通訊費,是否划算,應謹慎評估。消基會最後呼籲主管機關應該訂定「無線上網」的定型化契約,避免業者與消費者產生糾紛時,各說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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